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