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