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 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 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 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 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 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 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 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 绝其狱。 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 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 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 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