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 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