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 故相因,不减百馀 人。郡吏大府举 之廷尉,一 岁至千馀章。章 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 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 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 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 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 馀岁而相告言, 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 吏所增加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