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 宫。三年, 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 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 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 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 ,丰大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 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