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 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