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 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 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