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