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 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 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 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 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