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五月,齐太 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,诏狱逮徙系长安。太仓公无男,有女五人。 太仓公将行会逮 ,骂其女曰:“生子不生男,有缓急非有益也!”其少女缇萦 自伤泣, 乃随其父至长安,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 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伤夫死者不可 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,虽复欲改过自新, 其道无由也。妾原没入为官婢,赎父刑罪,使得 自新。”书奏天子 ,天子怜悲其意,乃下诏曰:“盖闻有虞氏之时 ,画衣冠 异章服以为僇,而民不犯。何则 ?至治也。今法有肉刑三,而奸不止 ,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 而教不明欤?吾甚 自愧。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 陷焉。诗曰 ‘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’。今人有过 ,教未施而刑加焉?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。 朕甚怜之。夫刑至断支体,刻肌肤,终身不息,何其楚痛而不德也,岂称为 民父母之意哉!其除肉刑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