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 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 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 知蔡泽之欲困己 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 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 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 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 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 友,夺魏公子卬 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 攘地千里。 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 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 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 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 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 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 之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以义死 难,视死如归 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 成名,虽义之所在 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