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