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 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 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