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 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 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