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後二岁,赤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, 不便,又 废。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 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 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 之,输其铜三官。 而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 不能相当,唯真 工大奸乃盗为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