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 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 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 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 君矣。是故主独 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 极矣,贤明 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