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