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