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,大 战於甘。 将战,作甘誓,乃召六卿申 之。启曰:“嗟!六事之人,予誓告女: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弃三正,天用剿绝其命。今予维共行天之罚。左不攻于左,右不攻于右,女不共命。御非其马之政,女不共命。用命, 赏于祖;不用命,僇于社,予则帑僇女。”遂灭 有扈氏。天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