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 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 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 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 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 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 稽诸物,及 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 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 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 贾人轺车二 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 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 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 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 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