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 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 岁而桓公卒, 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 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 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 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 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 穷而来此,数士者 以子为命。子 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 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 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 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 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舅氏之 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 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