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 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