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 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 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 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 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 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 百姓,卒 为秦禽将破 敌,攘地千里。 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 得蔽忠,言不取苟 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 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 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 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 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 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