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