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