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