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 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 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 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 ”。文王 年未满二十 ,方脉气 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 天道四时。 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 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 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 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