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 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 岐以东献之周。十 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 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 文公太子卒 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 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 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