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 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