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 勃自畏恐诛,常 被甲,令 家人持兵以见之 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 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 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 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 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 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 验而出之 。”於是使 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