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 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 不吉,丛 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 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 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