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 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 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 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 元,宽贷赋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 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 自占,率缗钱二千 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 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一算;商 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 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 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 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 ,皆无得籍名田 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