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