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