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取 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 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 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 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