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 之商君,楚之 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 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 谬曰:“何为不 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 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 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 破敌,攘地千 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 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 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 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 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 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 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 何为不可哉?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