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有 之,地至岐,岐以东 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 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十 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