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 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