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 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