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 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 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 ,被即原 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 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 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 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 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 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 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 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 谋曰:“汉 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 王旁有非是,则刺 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 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 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 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 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 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 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 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 南王罪,罚 以削地。中 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 ,闻汉使来,恐其捕 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 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 仁义见削 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 王削地之後,其 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 ,有男,王怒,以为妄 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