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