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 受业,问:“三年之 丧不已久乎?君 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 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 没,新穀既升,钻 燧改火,期可已矣 。”子曰:“於汝 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 旨不甘,闻乐不 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 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