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 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 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 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