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 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 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 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