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