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