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 三月,招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 ,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 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