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