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 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 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 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 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 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